为规范我区出版物市场秩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《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规定,现依法注销乌鲁木齐红萍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(新出发新批字第127号)。
被注销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的单位,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物发行经营活动。
特此公告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闻出版局
2025年6月11日